「放寬同性配偶共同收養」初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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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婚合法已3年,但同志只能收養配偶親生子女,導致已經透過單身方式成功收養的同志,在合法結婚後,其配偶與孩子仍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無法成為一家人。5月12日朝野立委分別針對「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第20條」提出修正草案,預計將相關規定修改與異性配偶一致,今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初審通過,接著將進入黨團協商。

我國於2019年5月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同婚專法),至今已有超過7千對同性伴侶結婚,但他們卻無法收養第三人子女,或由一方單獨收養他方養子女。對此,朝野立委提出修法,盼放寬同性配偶收養子女的範圍與異性配偶一致,法務部則敬表尊重也提到,目前沒有具體實證顯示在同性家庭成長的兒童在身心發展上會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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